8分钟视频仅1秒是真相,编造肝癌晚期的网红被全网禁言
#为什么癌症一发现就是晚期#
冲上热搜第一
引发网友讨论
一位美妆博主在微博上
发了一段7分52秒的小视频
配上文案称自己才25岁
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确诊为肝癌
当得知得的是肝癌
生存时间长则一年
短的话只有半年到几个月后
该博主说
“我好想活下去啊”
不少网友听到这里
已经开始为这位男博主感到心痛
毕竟他还如此年轻
点进他的主页会发现
他光在微博上就有550多万粉丝
接着
男博主还提到自己回家过年时
还瞒着父母假装开心
之后
还把母亲带到北京玩了一个月
等到母亲回到家
他才开始录制视频
紧接着他又说
癌症也存在误诊的可能
所以决定再做一次全身检查
给自己一个机会
但万万没想到
整个视频播放到最后时
视频画面里出现了下方的字幕
↓↓
“祝大家身体健康”
“本期视频内容纯属虚构”
这时才有细心的网友
发现被骗了……
由于他的所谓声明
只在视频最后出现且一闪而过
很多网友根本没有注意到……
有人表示这明显是
为了流量博眼球
3月31日,@微博管理员 发布消息称,对其违规行为,站方依据《微博社区公约》等相关规定对用户@金洋Jyan予以阶段禁言、禁止被关注以及暂停广告收益的处罚。
消息称,站方提醒,在创作剧情演绎类视频或虚构的作品内容时,需遵守平台相关内容创作规范,在作品显著位置明确提示相关内容系虚构或演绎。对利用创作或搬运虚假摆拍的“剧情演绎类视频”内容违规引流甚至盈利的违规行为,站方将视程度予以阶段性禁言、禁止关注、停止广告收益直至关闭账号处置。对搬运、转载演绎类视频内容的用户,等同为创作者适用相关规则。
2023年3月30日,抖音也发布公告,更新了关于演绎类作品的内容创作规则,平台要求:“创作者通过剧情演绎方式创作、发布虚构内容时,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作品系演绎”,避免作品被误解。对未注明“演绎”标识,又刻意利用虚假摆拍获取流量进行不当营销的账号,将从严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二十五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编造肝癌晚期、卖惨博流量的网红
终于自食其果
3月31日晚,北京市网信办发布通告称,已就“自媒体”账号@金洋Jyan编造“肝癌晚期”虚假事实、以卖惨方式博取流量的违规行为,约谈了相关平台。
通告称,当前全网正在开展“清朗·从严整治‘自媒体’乱象”专项行动,北京市网信办多管齐下,采取约谈网站平台、开展专项执法等方式,督促属地重点网站平台加大对造谣传谣、不择手段蹭热点、毫无底线博眼球、煽风点火挑矛盾、兴风作浪乱秩序等问题的处置力度,特别对顶风作案的“自媒体”予以坚决打击。
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,新浪网、网易网、搜狐网、凤凰网、腾讯网、新浪微博、抖音、快手、百度、豆瓣网、秒拍等属地重点网站平台清理违规信息48.5万余条,处置违规账号7.6万余个。
目前该博主微博被禁言、被禁止新增关注,其抖音账号也显示被禁止发布作品。
此前,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,按照2023年“清朗”系列专项行动计划,自3月12日起,开展为期两个月的“清朗·从严整治‘自媒体’乱象”专项行动,主要任务中,包括全面整治“自媒体”违规营利行为:从严整治“自媒体”蹭炒热点吸粉引流,从严整治“自媒体”造热点博流量,从严整治“自媒体”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等。
文章来源:广东普法综合整理,主要内容源自北京日报、新闻晨报、东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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